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位申请年限) 研究生学业预警和超期清退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3-07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2-2023学年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位申请年限)的研究生学业预警和超期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1.学历教育研究生
2016级直博生、2017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2019级基本学制为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基本学制为2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2023年6月底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题、获得学位、获准延长学位申请年限的非学历教育博士研究生。
二、日程安排
(一)5月30日前
1.学历教育研究生向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申请结业、肄业或主动办理退学手续。
2.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向二级培养单位申请主动办理退学手续,已参加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向研究生院申办学习证明。
3.退学/肄业流程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办事流程”—“研究生退学/肄业申请工作流程”。
(二)5月31日前
1.各二级培养单位将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结业证申请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
2.结业申请流程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办事流程”—“研究生结业申请工作流程”。
(三)6月8日前
各二级培养单位需对2023月5月30日前未办理结业证\肄业证\退学证明的被清退研究生出具退学通知书,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通过当面送达、依据能掌握的通讯地址邮寄、他人代领、电子扫描件网上传达等方式将退学通知书送达研究生本人。学生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肄业和退学研究生名单,向研究生院提交《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研究生清退情况登记表》(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9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待定)
对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未办理结业、肄业或退学手续者,学校将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作出退学处理决定,学校将出具退学决定书并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送达研究生本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的基本学位年限和最长申请学位年限详见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的通知:https://yjsb.cumt.edu.cn/7e/ed/c14095a622317/page.htm。
2.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规定详情请查看《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7月修订)》
3.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研究生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将学业预警和超期办理清退工作的精神向学生解释到位,向导师告知清退名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好相关工作。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日
1-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研究生清退情况登记表(提交研究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