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2019年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申报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9-04-28


关于申报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201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包括2019年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支持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

3、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含录用,需提供录用证明)。

4、对于“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和“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终止(或延期)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的其他研究生、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关项目若满足结题条件,可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相关限制随之解除。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1年,即2019年5月—2020年5月,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

三、项目资助金额及考核目标

资助额度:4万元

考核目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发表1篇JCR二区(含)以上学术论文。

凡获资助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时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此外,所有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不计入“创建ESI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录取博士生的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考核数量,也不用于我校优秀创新博士奖学金的考核,但可以用于前期申请。标注博士创新专项基金资助的论文成果不得重复用于其他资助项目的考核,不可用于毕业考核,不可用于优秀创新博士奖学金的考核,不可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国标学科代码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可到科研院网站“下载专区”——“常用文档”下载查看。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4月29日—5月5日申请者撰写申请书,并于5月5日前提交3份申请书、一份论文检索证明材料、1份学院信息表电子版交到机电科研研究生科;

5月6日—5月8日各有关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汇总,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各学院初评并排序;

5月8日17:00前,各有关单位将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项目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服务大厅(南湖校区行健楼A410房间),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dinghuai@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

研究生院: 丁淮 电话:83590337

科学技术研究院:丁栋 修伟杰 电话:83590165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点击下载)

2.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创新专项基金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学院信息表.xls

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