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三助”信息统计上报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9-12-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矿大〔2014〕12号)文件第16条规定“从2014级开始,所有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必须承担二年的助研及助教(32学时以上)工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有一年的助研、助管、辅导员或助教(32学时以上)工作。”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2019年度(2019年1月——2019年12月)两个学期研究生“三助”信息,并上传至研究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由学校进行审核。该信息将作为研究生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请务必认真审查后再上传信息。
工作具体进度安排为:
一、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信息统计工作
1、2019年12月27日前
(1)研究生到聘用单位开具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助研聘任考核证明(以学期为单位,如该同学助管时间为1年,则需开具两张证明。(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4,需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交至机电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机电A503)汇总,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2020年1月3日前
(1)各培养单位核查聘任考核证明的真实性无误后,将信息上传至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2)各培养单位将用人单位开具的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证明纸质档按照系统上传表的顺序整理汇总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体育馆B123);
2、2020年1月4-5日,学校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
3、2020年1月8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审核后研究生助管/事务助理/兼职辅导员汇总表(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助研信息统计上报
1、2019年12月30日前,博士助研信息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实际发放数据以学期为单位(两个学期)进行上传;硕士研究生信息请务必核实好人数、发放额度无误后上传系统。
2、2020年1月3日前,各培养单位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核查,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助教信息统计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于12月与各培养单位核对2019年度实际使用助教岗位数,并按照各培养单位所报数据进行津贴核算。
2、2020年1月3日前将研究生助教信息上传至系统,并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意见表》(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zhuguancumt@126.com,同时将纸质档签字盖章后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助教津贴发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