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21-07-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矿大研字〔2013〕8号)(附件1)及《中国矿业大学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矿委〔2020〕44号)(附件2),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一、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立项研究范围与指南

本年度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面上三类。研究课题主要参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实施方案》(附件3)及《中国矿业大学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题目自拟。拟立项资助项目的重点研究方向以及各类项目的资助期限、资助额度与结题考核基本要求等具体参见《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课题指南》(附件4)。

三、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批准立项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课题指南》中的有关要求。

五、经费管理

1.研究生教改项目经费按项目进行管理,签订立项合同书后,学校按批准的合同书,根据年度经费计划将经费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专项账户。

2.各项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软件、小型硬件(不超过1000元)购置费,小型模具、小型实验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等;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与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等。计算机等仪器设备购置费等不得从该经费中列支。经费使用结构应合理,不得出现劳务费、咨询费、会议费、汽油费等,低值设备耗材费请适当控制比例与总额。

3.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或验收证明;书籍和成套资料应在学院资料室登记造册、验收;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经学院验收后方可报销。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年度计划执行,年底结余经费由学校统一回收。

4.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项目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纸质文件(每位申报人一份,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电子文件(每份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主持人姓名-选题编号”,单位统一打包后命名格式为“单位-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

2.《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位老师请于2021年7月23日将申请书纸质材料提交至机电工程学院A513。电子材料发送至jdkyyjs@cumt.edu.cn。联系人:陈庆庆,电话:83590705。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pdf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pdf

附件4: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课题指南.doc

附件5: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6: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