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议事细则
作者:浏览:时间:2026-04-10
机电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议事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机电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统筹规划工作、民主决策事项,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优势,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议事细则。
第二章 会议类型及召开频次
第二条 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第三条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相关负责同志主持,聚焦专项工作推进。
第三章 议事内容
第四条 全体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工委及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审议本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确定本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任务、特色活动方案;讨论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专题工作会议:针对特定工作如青年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特殊学生帮扶、校园文化建设等开展专题研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章 议事流程
第六条 会议组织:由秘书长负责通知、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会议议题需提前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会议纪要经主任审定后印发。
第七条 议事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形成明确决议。
第八条 参会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向院关工委主任或秘书长请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则经学院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归属学院关工委。执行期间如遇与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规定不符的,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2025年12月31日
机电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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