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考核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5-06-0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中矿大研字〔20226号),学校决定对2023630日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学院”)设立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周期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630日前设立的正在运行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包括科教融合基地、产教融合基地、专业实践基地)。

二、考核周期

2023-2024学年度及2024-2025学年度。

三、考核安排

1.提交考核申请

基地校内联系人与基地依托单位积极沟通联系,共同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考核表》(附件1),重点填报以下指标:基地依托单位设立的科研平台情况和获得的综合奖励情况;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情况,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出台的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文件情况,保障基地有效运行的主要措施;合作导师配备情况,进驻基地研究生情况,研究生发表与基地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发明专利情况,进驻研究生获得的综合奖励情况。

考核表须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基地获综合奖励相关证书、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文件、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授权专利、技术标准制订、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进驻研究生所发表的与基地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发明专利、奖励证书等)。

基地校内联系人将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学院汇总初评。

2.考核等级推荐

学院汇总本单位基地考核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基地建设成效给予“优秀”“合格”或“限期整改”评价。对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且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基地,可推荐“优秀”;对基本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可推荐“合格”;对于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应予以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参与考核基地10个及以下的最多可推荐1个优秀,参与考核基地超过10个的可推荐优秀数量不超10%(四舍五入),并应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排序。

3.延期考核

对于目前建设成效尚不明显或暂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的基地,可申请延期至2026630日前完成考核。原则上每个建设周期只允许申请延期考核(含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1次。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623日前,校内联系人与基地依托单位共同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考核表》(附件1),将考核表和支撑材料提交机电A513。

申请延期考核的,须于623日前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交到机电A513。

2.专家评审

学校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将组织相关现场答辩环节),根据相关评审结果综合确定各基地最终考核等级。

3.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考核结果使用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学校优先推荐更高层级示范、优秀基地。对于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予以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延期考核仍未合格的,将终止基地挂牌与合作。

六、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83590337

工作邮箱:zhiyingd@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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