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2021级暑期《生产实习》申请分散实习的通知

作者:杨善国浏览:时间:2024-05-23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2021级暑期《生产实习》申请分散实习的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2021级所有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均安排在2024年暑期进行,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形式。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生产实习时间是2024715~2024731。现就学生申请分散实习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散实习的学生于2024616日前向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该申请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学生申请分散实习的接收单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紧密相关,并且能满足《生产实习》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中教学内容及要求。

三、学生分散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四、学生分散实习必须配备1名校外指导教师和1名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是由实习接收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确定。校内指导教师由学院进行指派。在分散实习期间,学生负责保存每天参加实习的证明材料,并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每天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前面需有实习日记部分),并参加由校内指导教师组织的实习答辩会。

五、采取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5),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由学生本人持有。

六、学院已经同意其采取分散实习的学生不得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

七、学生分散实习相关费用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每个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经费900元(300×3学分),该经费仅限报交通费和保险费。

1、交通费

1)交通工具:汽车;火车(硬座);轮船(三等及以下)。

2)交通费报销按照就近(直达)原则,报销范围:学校到实习地点往返差旅费;实习终了学生就地放假,或放假终了学生由家庭所在地去实习地点的,按学校直达实习地点计算所需的车、船票价。

3)实习所在地公交车费标准:每人每学分50元。

2、保险费

学生可根据实习教学现场实际需要,自行联系教务部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实习期间保险手续,实习结束凭保险发票报销。

  机电工程学院

  2024523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

附件2 机械工程专业《生产实习(校企合作)》教学质量标准

附件3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生产实习》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附件4 机器人工程专业《生产实习》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附件5 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