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8-05-21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设立了“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见《关于实施<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13〕7号),对优秀博士研究生构建动态奖励与培养体系进行重点培养,提高我校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请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学院)根据中矿大研字〔2013〕7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2018-2019学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及上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1.博士生申请。博士研究生在5月26日前提出申请,并将下列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机电A509东),电子版发到cuixinxia822@163.com,所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①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由申请人填报,并请申请人导师填写相关意见。格式见附件1;
②其博士生期间代表性研究成果的清单一份;
③成果清单中代表性论文全文打印/复印件、相关成果复印件,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的,提供检索证明(检索证明与代表性成果装订1册)。
④创新博士奖学金学院信息表
以前学年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尚未考核通过的奖学金获得者、“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处于延期状态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
①各学院在对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的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公布推荐结果。
具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学院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它学院推荐不超过3人。
②在学院审核、推荐期间,师生可以到推荐单位查阅申请人检索证明及代表性论文等主要成果。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4.自2014级起,学校提高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要求,因此,获得“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博士生必须同时达到以下①、②要求方为完成考核任务:
①学年度考核时新发表1篇SCI/SSCI检索论文(其本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下同);
②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发表2篇SCI/SSCI检索论文。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要求不可使用“优秀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结题论文进行考核。
5.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学制内)可以参加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但不再参加当学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6.原四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有所调整,欢迎申请此类奖学金的同学来电咨询。
二、联系方式
丁 淮 0516-83590337
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管理服务大厅(南湖校区行健楼A410办公室)
信箱:dinghuai@cumt.edu.cn
附件2_《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中矿大研字[2013]7号
附件3_2018-2019学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4 创新博士奖学金学院信息表.xls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