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度“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贺杰浏览:时间:2019-12-24
各系、中心、所,室: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营造我院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先进个人在学院各系、中心、所教师中产生,“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在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中心、所主任、支部书记,班主任,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中产生,每位教职工限报1项。
“三育人”先进个人各评选5名。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3.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品德养成,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效果好、质量高,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5.在各自岗位工作2年以上教职工。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教风端正、严谨笃学。
2.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在评选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在评选年度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
3.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在育人过程中,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开展教学法与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活动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5.近三年,主持过校级教改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学法论文,积极参与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如果近三年获得过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科研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在评选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在评选年度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良好以上。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
4.注重研究生培养,将教书育人与实践育人紧密结合;善于与研究生够沟通,勤于与研究生交流,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研究。
5.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自觉参与学科建设和学术平台建设。
6.近三年,主持过校级教改项目,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的专著,其他科研成果突出。如果近三年获得过学院科研育人先进个人称号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7.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管理思想先进,有奉献精神,师生满意度高。
3.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热心于学院育人中心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成长,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良好的工作业绩。
4.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关系和睦,具有团队精神,工作效率高。
5.未发生因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原因而被举报、投诉,未受过纪律处分。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获得过优秀,其他年度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如果近三年获得过学院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称号,使用过其中某年度考核优秀结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评选办法
1.“三育人”先进个人在符合条件基础上自由申报。
2.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收取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3.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继云、王忠宾,副组长:李艾民、杜占东、侯德伟、周公博;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各系、中心、所、室主任、支部书记组成。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先进个人人选后,学院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要求
请自愿申报的教职工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之前,将《机电工程学院“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1:附表1、2、3)和《机电工程学院三育人评审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档报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ejie794@163.com,联系人:贺杰,联系电话:83590777。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附表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