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作者:侯猛浏览:时间:2019-11-28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编报工作。计划编报遵循 “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因事定人,统筹安排对外合作与交流任务。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及其他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计划编报工作应优先保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需要,结合各学院确定的国外重点合作伙伴制定出访计划,严禁组织以考察为主、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及参访团组。
2. 党政机关各单位的出访计划需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送,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出访应符合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处级以上干部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矿大[2013]26号)。
3. 教学科研人员(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及“双肩挑”人员)的学术出访次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列入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但仍需报送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等有关手续。
4.多人团组中,团长应为职务(或职称)最高者或该科研项目负责人。
5.目前已向国际处提交的或已获批的2020年出访任务也应列入本次计划申报范围。
6.各学院及其它二级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汇总后填报附件1,并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上报。
7.未提前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行政出访原则上不再受理。
8.截止时间:出访计划请在2019年12月13日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行健楼A308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houmeng@cumt.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按上级要求,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出访任务增加财务审批程序,编报出访任务的同时须落实经费来源,并根据任务性质分别列入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没有落实经费列入预算的不得出访。编制出访预算应以《因公短期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为标准。
联系人:侯猛
地点:南湖校区行健楼A308办公室
电话:83590256
邮箱:houmeng@cumt.edu.cn
附件:1. 因公出国(境)计划团组、人员明细表-2020年.xls
2.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3.教育部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rar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