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电学院2021届毕设答辩事项计划安排

作者:张霞浏览:时间:2021-05-21


一、毕业答辩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

1、指导教师同意参加答辩;评阅教师同意参加答辩;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违反《学位论文作假学位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行为;

3、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并填写指导日志累计缺席次数小于1/3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小于70%,第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小于30%。(检测电子文本为“摘要”至“参考文献”内全部内容。初检未通过检测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能为优秀。检测结果推荐校优的文字复制比≤15%,推荐省优的文字复制比≤10%。检测未通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毕业答辩事项和时间节点安排:

1、优秀成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0%,约为67人。(孙越崎学院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计入学院名 额比例)。我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为7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名额为4人,省优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为3人。

2、答辩之前必须对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上进行检测,每个学生有 2 次检测机会。机电学院检测开放时间暂定为526~62日,检测报告全文纸质版需要指导教师签字后带到答辩现场。

3、我院毕设答辩分为优秀组答辩和普通组答辩。优秀组答辩需要填写报名表,指导教师签字后送到教学管理办公室。优秀组报名日期截止到62日。优秀组答辩最高综合成绩为优秀,普通组答辩最高综合成绩为良好。(成绩百分制和等级制对应关系:优秀(86~100);良好(75~85);中等(66~75);及格(60~65);不及格(小于60))

4、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63日,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64日。指导教师成绩和评阅老师成绩以及答辩成绩均按“毕业设计考核细则与成绩评定表”标准进行评定。

5、优秀组答辩日期为65~66日。

6、普通组答辩日期为67~68

7、答辩委员会评语和答辩问题及成绩以及其他成绩需答辩秘书在 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内输入。录入时间截止到69日上午。

869日下午论文成绩发布。

9610日召开毕设总结会

10611日各系主任提交毕设工作总结报告

以上事项和计划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张伟,8359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