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关于资助境外专利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时间:2017-03-08


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为了鼓励教职工申请境外专利,提升学校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度,使我校的专利技术迈出国门,学校将对申请境外专利进行部分资助(资助包括PCT国际阶段及PCT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

(一)资助范围

1.PCT国际阶段:矿大教职工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申请人且符合PCT国际阶段申请条件的专利。(注:曾获得过学校PCT资助且具有“三性”,但未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申请的发明人原则上不再进行资助);

2.PCT进入国家: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申请人且具备三性(即国际阶段报告显示专利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3.新申请专利必须委托学校招标的五家代理公司。

(二)资助费用额度

1.申请PCT国际阶段的专利,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最高资助实际发生额的50%;

2.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限定资助最多3个国家的启动经费,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为1万元,后续费用由发明人或课题组支付。

(三)资助原则

1、资助的专利必须同发明人的专业相关,且对所在学科发展有支撑作用;

2、资助的境外专利应围绕发明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对今后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或科技成果转化有所支撑;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专利代理委托协议复印件一份;

3、申请专利发票原件(注:单位必须为中国矿业大学,且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委托协议相一致);

4、国际阶段检索报告或其他“三性”证明材料;

5、后续需交材料:资助的专利在获得受理通知书及检索报告以及证书原件后,需将材料交科研院统一备案,不提供材料者将不能享受省、市及学校的奖励资助。

(五)办理申请方式:

将所需材料交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行政楼C306),由科研院汇总统一进行审批。

联系人: 杨 杨

联系电话:8359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