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9-04-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19〕22号)、《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19〕2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19〕2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18〕25号)等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按照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申报详情参见附件1)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前三名)科技计划项目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市拟立项数不超过2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报项目名称后统一括号备注“青年人才”字样。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已承担项目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面上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方式,我校限项20项。全市范围内,工业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5项;医药健康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0项;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5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
2.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
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分为三类组织,包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申报详情参见附件2)
现代农业项目:重点关注指南农业高技术创新(2002)和技术集成应用(2003),申请的支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70%,鼓励高校与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我校限报3项。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要在本地实施应用,并且前期已有一定工作基础,属于我市目前急需解决问题或对我市民生工作有重大推动和促进作用;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3:1。我校限报2项。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临床、公共卫生项目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60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其他社会发展项目,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0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我校限报10项。
3.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
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分为重大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拟立项数不超过15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200万;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拟立项数不超过25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最高不超过50万。鼓励联合企业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报详情参见附件3)
4.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产学研合作(国际合作)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主要面向企业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产学研合作(国际合作)项目,高校、科研院所须与企业联合申报;合作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外文协议需提供中文译稿),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指标;重点支持通过国际合作中方产生自有知识产权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详情参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校正式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项目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4.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5.各类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相应申报指南。
三、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申报人通过徐州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并将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cuixinxia822@163.com,过期不予受理。二级单位将各单位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行健楼C308。特别提醒,科研院据此判断是否超项,逾期不予受理。
5月26-31日,科研院主要对申报人资格以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查,如申报项目数超过我校限报指标,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遴选,择优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6月1-8日,各申报人将经过审核后的项目申报材料,签字后,交至行健楼C308。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修伟杰 张婉秋 丁栋 8359016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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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