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和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崔新霞浏览:时间:2019-10-0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研究人员围绕科技前沿和国家需求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承担更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自然基金)项目,学校在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青年科技基金和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现开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及培育目标

(一)申请范围为2019年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立项的国自然基金申请项目;相关研究人员自主提出入库申请,充分发挥国自然基金函评意见的作用,由校学术委员会遴选确定出库(立项)项目。

(二)按照学校“强工、厚理、兴文、拓医、育新”的学科布局,加大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数理、生命、信息等学部申请项目的资助比例,引导教师拓展研究方向和领域,完善学科生态。

(三)青年科技基金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宗旨,培育国自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设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分别培育国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

(一)青年科技基金

1.基本情况

项目资助强度为6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月—2021年12月。

2.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教师,以及统招和师资博士后(出站日期应在2021年3月20日以后);

(2)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过2019年国自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资助。

3.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学会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50人以上国内外学术会议,且发表1篇会议论文或作大会报告(含墙报),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国自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立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3篇。

(二)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面上)

1.基本情况

项目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

2.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人员,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过2019年国自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等,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资助。

3.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学会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50人以上国内外学术会议,且发表1篇会议论文或作大会报告(含墙报),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国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等(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立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2篇;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7篇,其中JCR一区SCI论文1篇。

(三)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重点)

1.基本情况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

2.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承担过国自然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申请过2019年国自然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资助。

3.考核指标(二选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国自然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立项),且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3篇;

(2)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20篇,其中JCR一区SCI论文2篇。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期内,所有当年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申请国自然基金项目,否则对承担项目予以终止。

2.所有项目中,中科院一区SCI论文可折算为2篇JCR二区SCI论文计入考核,学校指定中文TOP期刊论文可且仅可折算为1篇JCR二区SCI论文计入考核。

、成果标注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批准编号。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立项符合考核指标的国自然基金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四、申报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科研项目资助的;

2.申请人曾主持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处于终止或延期状态;

3.正在承担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

4.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有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在研项目达到3项者。

(二)申请人以2019年国自然基金申请书为基本内容,根据基金委函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填写相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科研院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公示后入库;校学术委员会对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资助项目,经公示后正式立项资助。

(三)申请人于10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各单位于10月24日16:00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3)一式二份送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行健楼C308),电子档发送至zrb@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人:修伟杰、张婉秋、丁栋

联系电话:83590165

Email:zr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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