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8-02-08


2018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委托研究方式组织。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2、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如超项,科研院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遴选。

3、鼓励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相关研究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或实证案例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调研报告。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有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单位申报。二级单位要对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和学位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项目申报的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2、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3、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4、近3年内有应结未结、结题评议未通过、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校级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基金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安排

1、各位老师请于2月22日上午9:00到11:00将申请书初稿一式2份、申报证明材料交到机电A503,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cuixinxia822@163.com,学院审核统一交至科研院社科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经由校学术委员会遴选后,科研院通知相关申请人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

2、项目申报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打印封面、项目信息表和申请书(封面和项目信息表带水印;申请书带条形码)。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含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和主管部门承诺书)、附件清单、附件(需包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注明工号的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性论著复印件等)、附件审查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封面,双面打印),于3月5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研究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长旭 贺 琳

联系电话:83590161

Email: skb@cumt.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2月6日